各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和規范全省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51號)等法律、規章及文件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全省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做好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職業健康事關廣大勞動者的生命健康權益,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也是新形勢下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是從源頭上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的根本措施,也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保障勞動者健康權益的有效手段。近年來,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取得了一定進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問題,部分建設單位仍存在“重紅事、輕白事”的思想,忽視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不執行相關制度,存在著嚴重的職業病危害隱患。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要加大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等學習宣傳貫徹力度,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增強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督促指導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主體責任,特別是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要嚴格落實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要求,確保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切實從源頭上控制職業病危害。
二、分級管理,明確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監管職責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同級審批”的原則做好建設項目(煤礦除外)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可以與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一并進行。
(一)省安全監管局對全省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實施監督管理,并承擔除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以外的下列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1.省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建設項目;
2.跨州(市)行政區域的建設項目;
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委托的建設項目。
(二)州(市)安全監管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實施監督管理,并承擔下列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1.州(市)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建設項目;
2.跨縣(市、區)行政區域的建設項目;
3.省安全監管局委托負責的建設項目。
(三)縣(市、區)安全監管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實施監督管理,并承擔除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省、州(市)安全監管局負責以外的其他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四)對上一級安全監管局委托的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受委托的部門不得再另行委托。建設項目所在地與項目建設單位所在地位于不同行政區域的,由建設項目所在地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實施。
三、嚴格用人單位主體責任,抓好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落實
(一)各建設單位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加強職業衛生基礎建設工作,切實做好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積極采用有利于職業病防治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建設單位要根據項目進展及時向屬地安全監管部門提出申請,嚴格按規定履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手續。
(二)建設項目履行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管工作時間界線劃分。
1.2014年2月1日起,新審批(核準、備案)的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嚴格按照《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程序執行。
2.2014年2月1日以前審批(核準、備案)的建設項目:?處于初步設計階段的建設項目未做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的,建設單位應當補做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正在施工的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未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的,建設單位應當補做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并按規定組織審查;③未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就投入試運行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按有關規定申請驗收。
3.2014年2月1日以前投產運行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并參照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程序申請備案。
四、嚴格執法,加強對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的監督檢查
(一)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分級管理原則,依法履行對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前期預防,從源頭上控制職業病危害。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要認真做好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二)各州、市安全監管部門要依法行政,對建設項目履行職業衛生“三同時”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凡發現建設單位未按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或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未經審核同意擅自開工的;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未按規定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而組織施工的;未按照規定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行為的,以及未按照規定向安全監管部門備案的,應當依法對建設單位予以行政處罰。
(三)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主動加強與投資主管部門溝通、協調,建立建設項目審查、審批聯動機制,確保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得到落實。建設單位未提交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未經安全監管部門備案或者審核同意的,有關部門不得批準該建設項目。
(四)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和專家的技術支撐作用,結合當地實際,建立職業衛生專家庫,為安全監管部門監督執法提供有力技術支撐。要加強對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和專家的監督管理,規范服務行為,引導現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加強自身建設,并建立“黑名單”制度。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應當依照《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職業病危害評價通則》(AQ/T8008—2013)、《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導則》(AQ/T8009—2013)、《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導則》(AQ/T4233—2013)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導則》(AQ/T8010—2013)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標準的規定,開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工作,保證技術服務結果科學、客觀、公正,對作出的結論承擔法律責任。并幫助、指導建設單位認真整改評價報告和設計專篇所提出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意見建議。
(五)各州、市安全監管部門每季度初15日內將上一季度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的項目統計表(含電子版),向省安全監管局報送。省安全監管局將定期對全省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抽查并將結果予以通報。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文書(范本)等材料請在省安全監管局網站(http://www.ynsafety.gov.cn/)下載。
聯系電話(傳真):0871—68025595
郵箱:ynajzjc@126.com
附件:
1.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文書(范本)
2.《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1號)部分條款施行說明
云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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